共青团兴隆县委:“三抓”提升党建带团建实效
发布时间:2023-10-26
发布人:河北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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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兴隆县委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思路,为破解重视程度不够、活动影响力小、工作力量较弱等问题,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团组织两大主体,持续深化改革,以“三抓”举措切实提升党建带团建的工作实效。
紧抓党、团、队育人链条衔接贯通
加强组织部门联动,落实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从优秀团员青年中推优入党110名,推优入党率达100%;推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定期为团员青年上党课、青年党员带头参加团组织活动,累计开展1000余场。制发《兴隆县实施中学生“百分制”入团指导意见》,印制百分制入团手册,将团课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青年大学习等8大类分解成100分纳入评分标准;力争将兴隆优秀青年纳入到团组织,今年以来在社会领域发展团员25人。将团、队干部培训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举办2023年度兴隆县“青马工程”培训班,以“党校授课+实践参观”的形式面向基层50余名团、队干部开展系统辅导。
紧抓党建带团建工作评价体系
一方面,推动将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议事日程,共研究部署改革工作4次,刊发的改革专报得到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3次。另一方面,推动将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以及党委巡查监督内容。县级层面,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县级团委书记任期绩效和履职评价的考核办法》,从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大局贡献度和加强自身建设等5方面对团县委书记进行履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向县委反馈;基层团组织层面,制发《关于建立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的通知》,重点围绕年度工作任务进行述职,并综合实地检查、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将考核评议结果向乡镇党委反馈,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
紧抓党建带团建工作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方面,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深化党建带团建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的实施意见》,创新性提出“六个纳入”,明确规定了将团建工作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保障了团县委每年10万元的活动经费和乡镇2万元的团委活动经费。人员配备方面,乡镇层面,坚持重心下移,要求各乡镇党委推选35周岁以下公务员为团委书记;村(社区)层面,全县297个行政村、社区的团支部书记均为村两委中的年轻委员,实现了“一村一青年委员”和团委书记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模式。阵地建设方面,依托20个乡镇“青年之家”、3个省级枢纽型青年之家、1个省级爱老敬老示范点和8个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等阵地,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和“三下乡”、“返家乡”等项目实践育人功能。